


2026年6月16日,成都武侯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簿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4亿元,期限5年,品种一发行利率1.85%,品种二发行利率1.80%,创成都市区县可比债券历史新低,标志着武侯区属国企在资本市场信用体系构建上取得关键突破。
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下称“申浩成都”)担任本次发行之法律顾问,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尽职调查、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组由申浩成都主任刘才娥律师牵头,主办律师宋政剑律师、欧阳逸峰律师,项目组成员兰凤敏律师全程参与。凭借在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域深厚的专业积淀与丰富的项目经验,项目组以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为本次债券成功发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申浩律师事务所将持续秉持“行动建立信任,成果见证价值”的服务理念,深耕西南区域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赛道,持续发挥投融资、债券发行领域专业优势,积极履行法律服务社会责任,以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地方国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为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成都武侯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武侯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为武侯发展集团二级独立运行子公司。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注册资本金20亿元人民币,资产规模超百亿元,深耕文体娱行业,旗下拥有“成都国际乒联混合团体世界杯”“玉林路民谣音乐季”等多个品牌IP,建设运营国际城市设计产业中心、锦绣映画中心等产业载体,同步推进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与文创产品开发。公司以“文商旅体融合特色产业投资运营商”为定位,聚焦文化创意、音乐演艺、体育运动、文旅消费等产业资源整合、建设与运营,通过“政企协同+市场化运作”模式,致力于推动区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国企担当为区域经济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