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17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国法暑期班国际学生代表一行到访申浩律师事务所。这是继2025年暑期班首次到访之后,再次走进申浩进行实务参访活动。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希腊、巴西、塞尔维亚等全球各个国家的二十余位留学生(包括多名法学博士和律师)于上海中心75层申浩会客厅开展教学实践交流活动。
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施同律师以“民事检察监督程序——关于涉外专有技术出资纠纷”为题为到访学生做了专业分享,并与学生们就分享内容进行了深入互动。申浩律师事务所王妍律师一并接待了到访学生。

讲座首先从中国司法体制入手,简要梳理了法院与检察院的组织架构及两审终审制的基本原理。随后,赵律师以一起中外合资企业的涉外股东出资纠纷为例,详细讲述了案件从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再审申请被驳回到检察院抗诉的全过程。围绕专有技术股东出资核心争议,赵律师结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分析了专有技术出资的法律审查要件。

在检察监督程序部分,赵律师重点介绍了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两种监督方式的适用条件与差异。他指出,抗诉体现“上级监督下级”的刚性,具有必然启动再审的法律效力;再审检察建议则体现“同级监督”的灵活性,是对刚性监督的重要补充。
在申请检察监督的实务要点方面,赵律师分享了撰写情况说明、与检察官现场沟通的策略与技巧。他强调,检察监督是生效裁判的最后一道救济程序,案件能否启动抗诉往往涉及多重价值判断与利益权衡。赵律师还特别介绍了该案在当事人二审败诉、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通过推动嘉兴市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提起抗诉,最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提审的实务进展。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暑期班学生就中国检察监督程序的启动条件、专有技术出资的法律认定标准等问题与赵律师进行了深入交流。
作为起步于上海交通大学校园内的律师事务所,申浩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开放包容的姿态,长期致力于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深度融合,致力于搭建中外法律文化交流的桥梁。未来,申浩将继续依托自身在争议解决、投资并购、破产重整等领域的专业优势,深化与国际高校和法律机构的互动合作,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力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