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浩商事法律资讯
2025年第3期
聚焦服务行业客户的公司法律事务,专注于为企业带来重要法律法规速递,内容覆盖公司法、知识产权、劳动争议、财税与外汇四大关键领域。相关法规动态与企业经营紧密相连,我们将第一时间及时推送,帮助企业快速掌握、有效应对。欢迎持续关注,与我们一起用法律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公司治理及合规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
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4.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问答》
5.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
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99号令《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财税与外汇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
三、知识产权保护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
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4. 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摘要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公司治理及合规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在监管机制、适用范围和操作细节上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两个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强调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明确抽查比例不低于3%,并新增“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细化“无法联系”的认定情形,具体包括实地核查+产权方证明企业实际不存在;实地核查确认住所不存在;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强化对大型企业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检查要求,旨在提升监管效率,减少重复检查。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将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认定范围。此外,修订版统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注册号”,并明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全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9dc4036ae014453f8754794755b6520e.html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c4d52773141141ada203931b012615bd.html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并发布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 2025年修订版对法规依据进行了更新,新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作为依据,体现政策支持导向。在管理要求上,原办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表述统一调整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与企业管理方式保持一致。在经营异常认定方面,删除了“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是否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相关条款,统一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体系。 全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ee5c2e793988494192d57ef0315f1809.html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稿聚焦主责主业,明确信托公司应专注于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核心业务,强调“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同时,强化公司治理,要求加强党的建设、股东行为管理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在风险防控方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规范信托业务全过程管理,划定“六大红线”,禁止保本保收益、通道业务等违规行为。此外,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至5亿元,强化资本和拨备管理,明确风险处置机制,提升市场退出的约束力和操作性。 全文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04459&itemId=917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问答》 国家网信办发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问答》(2025年4月),明确中国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框架,涵盖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的安全评估、认证及标准合同等合规路径。自贸试验区可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经备案后清单外数据免审,已覆盖汽车、医药等17个领域。重要数据经评估可出境,截至2025年3月,63.9%申报的重要数据项获准出境。个人信息出境需符合必要性原则,外资企业可平等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此外,集团企业可合并申报数据出境评估,安全评估有效期延长至3年并可申请续期。政策旨在平衡数据安全与跨境流动便利化。 全文链接: https://www.cac.gov.cn/2025-04/09/c_1745906286623776.htm 5.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网信办、国家数据局近期联合印发《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旨在促进中外资金融机构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更加高效、规范,进一步明确数据出境的具体情形以及可跨境流动的数据项清单,便利数据跨境流动。同时,指南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必要的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数据安全。此举有助于降低合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开放。 全文链接: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675551/index.html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99号令《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作为2024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的重要配套制度,旨在细化规则、统一标准,增强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该《实施办法》围绕审查范围、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监督保障等重点环节,对19项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明确禁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健全抽查、举报、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助力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优化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本办法自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 全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2084c3ba225943c2a670d27e85fb00be.html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于2025年4月25日施行,总体体现出国家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强化信用监管、风险防控和公平竞争秩序的决心。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司法政策,明确保护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等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清理了部分不再适用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优化法治环境;同时,《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推动平台经济在依法合规、数据驱动下健康发展。整体方向是加强监管、依法治理、信用引领、激励创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全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wjs/art/2025/art_3bb875e8456040d08eddc8d1169c66c4.html. 财税与外汇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25年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修订《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以落实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主要调整包括:放宽退税商店备案条件,新增纳税信用M级企业可申请;下放备案权限至主管税务机关;将退税起点金额由500元降至200元;提高现金退税上限至2万元。此外,结合电子发票推广,对相关表述进行了优化。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简化退税流程,提升境外旅客购物体验,进一步激发入境消费活力。 全文链接: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937338.htm 2.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 该公告旨在提升口岸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自2025年4月8日起施行。公告进一步完善进口货物分段准入监管模式,明确无检查或已完成检查的货物,以及特定情形下经申请的货物,可凭海关通知提离口岸监管区。货物提离后,凭海关放行通知方可销售或使用,涉及目的地检查、监管证件或合格评定等事项的,须依法办结相关手续。公告同时细化了转场检查、合并检查和附条件提离的管理要求,健全违规惩戒机制,并明确失信企业不适用附条件提离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口岸监管行为,优化市场环境。 全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438886/index.html 知识产权保护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司法解释旨在适应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需求,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打击侵权犯罪的力度。《解释》共31条,整合废止了原有三部司法解释,突出严格保护、依法解释、法治统一与问题导向四大特点,明确了商标、假冒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的入罪标准及具体情形,细化了共性问题如共犯、从重从轻处罚、罚金、单位犯罪等认定规则,并配套发布典型案例,强化实践指导,有助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与创新发展。 全文链接: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504/t20250424_693977.shtml#1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九个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涵盖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侵犯商业秘密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案例具体体现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的新标准,包括统一“同一种商品/服务”和“相同商标”认定、细化违法所得和情节严重标准、强化对商业秘密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明确从重处罚情形。通过依法严惩侵权行为,充分体现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的司法导向和政策力度。 全文链接: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504/t20250424_693978.shtml 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5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4年)》及年度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并就促进新质生产力、强化反垄断审判、推进惩罚性赔偿适用及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关注重点问题作出权威回应。新闻发布会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科技创新、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坚定立场和务实举措,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全文链接: https://ipc.court.gov.cn/zh-cn/news/view-4205.html 4.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摘要 全国法院《2024年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梳理了审结案件中43个法律适用问题,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竞争、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多个领域。报告强调,严格保护与依法保护并重,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质量发展。其中,专利审判聚焦侵权认定、无效后判决执行、药品专利链接等争议问题;商标审判明确了侵权判定、商标显著性、域名冲突等标准;著作权部分回应了AI侵权、网盘责任等新型问题;竞争案件突出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规则适用;同时,报告对诉讼程序中移送管辖、反禁诉令等程序性问题作出统一规范,全面体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化、规范化与前沿性要求。 全文链接: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5/04/id/8804881.shtml 劳动和社会保障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5年起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30%,中小微企业不超60%;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人员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可获不超2000元补贴,急需紧缺职业可额外享受。通知要求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优化经办模式,确保“免申即享”和精准发放,强化基金风险防控,防止冒领骗取,保障政策有序落地,助力稳定就业和技能提升。 全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4/content_7020428.htm
本文作者: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迪律师、实习律师姜仲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