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章
专注法律服务
深耕专业领域
专注法律服务
深耕专业领域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实战兵法(一) | 律师实务

莫英
2019.10.22
上海
分享

导言


股权激励正成为中小企业的刚需和标配,笔者个人体会,股权激励并不能解决企业的一切问题,不能包打天下,包治百病。


但是有句俗话说得好,股权激励不是万能的,没有股权激励是万万不能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小企业千难万难:缺市场机会、缺项目、缺资金,最缺的是人才。在付不起高工资的情况下,让员工分享企业未来的成长,实施股权激励不失为一个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好办法。


但是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要想用好,必须要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实战兵法之1:中小企业更需要股权激励


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了人才用好人才,小企业可以长成大企业;人才流失,大企业可以变成小企业。


但比起大企业,中小企业一没资金,二没技术,三没品牌,凭什么去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


凭的是企业家的远见卓识、格局和胸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做大做强的企业家不是好企业家。马云的阿里、任正非的华为都是改变了国际经济竞争格局的大企业,两家企业的发展之路有很大的不同:阿里是上市公司,华为至今没有上市,但是两个企业的股权激励都做得足够早、足够好,相对于工资、薪金,股权激励可以激发被激励对象的创业激情,将个人的发展规划融入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过股权激励的加持,会成为老板与被激励人才的共同奋斗目标。


上下同欲者胜,股权激励做得早、做得好的公司,即便不上市,也会有更快的成长和更好的发展。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实战兵法之2:上市不上市,激励方案大不同


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上不了市,也没有上市计划,但是股权激励还是要做的。


小企业会长大,大企业也是由小企业发展而来的。实践反复证明,成功的企业在人才建设上绝大多数采取了股权激励的方式,而且股权激励做得足够早、足够好。


然而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与拟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是有本质区别的,而拟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由于是企业上市的必由之路,且有严格的法律规制,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的操作模式,相关的操作路径、文案、法律文件,在网络上俯拾皆是,从企业节约成本的角度说,雇佣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可以迅速集齐相关文本,按企业老板自己的理解填写即可。


然而这样的股权激励真的会发生良好的激励效应吗?


股权激励对于企业是一场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革命,照本宣科,往往画虎不成反累犬,得不偿失。笔者个人的体会是: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企业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内部管理机制相对成熟,且公司的股权激励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制,所以为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并不多。换句话说,在设计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时,是有套路的,工作量反而小,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大同小异、都以合法合规不得影响企业上市为核心,为了合法合规可以不计成本,其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更多的是对企业管理层过往业绩的增量奖励。


而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和需求,其核心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目的是在尽量不增加企业财税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的前提下,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降本增效,其实施股权激励更偏重于管理层未来对企业的贡献。


由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并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所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更加务实,更具灵活性,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也因此而千差万别,实施效果也存在显著差异 ,故必须要专业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


本文作者: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莫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