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ing Gan
Partner021-64484005
gansiming@sunhold.com.cn
Criminal Services
教育背景:
2008年6月取得江苏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18年12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2008年——2014年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 刑事业务部主任
2014年——2016年 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16年——2017年 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
2017年——2018年 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8年————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其他介绍内容:
甘思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上海中心副秘书长,自媒体刑事通创始人。曾执业于江苏省首家合伙制刑事专业律所并担任主任,获得亚洲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证。
甘思明律师执业十年以来全心致力于刑事辩护的研究和实践,参与办理了百余起刑事案件。长期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并擅长办理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各类疑难复杂犯罪类型,并结合自身刑事执业经验致力于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承办案例清单:
张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并销案处理(无罪);
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并销案处理(无罪);
姚某涉嫌诈骗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并销案处理(无罪);
贾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无罪);
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无罪);
陈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无罪);
潘某某涉嫌诈骗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叶某涉嫌诈骗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李某涉嫌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刘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黄某某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在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
柳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
孟某某涉嫌强奸罪,在审判阶段认定为强奸未遂,量刑大幅度减轻;
闫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审判阶段认定为从犯,量刑大幅度减轻。
朱某某涉嫌受贿罪,二审阶段发回重审;
谢某涉嫌受贿罪,二审阶段发回重审;
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二审阶段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