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

黄祥圣

专业律师

021-64484005

中文

上海
业务领域
个人介绍
典型案例

争议解决、公司与并购、刑事业务

个人介绍:

黄祥圣,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与代理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形成了成熟的辩护风格。

黄律师承办的案件涵盖多个刑事罪名领域,主要包括: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犯罪(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诈骗类犯罪(包括电话诈骗及金融期货平台型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妨害公务、走私犯罪等以及代理被害人进行刑事控告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办案中注重案卷与证据的实质审查,善于在罪名定性、共犯地位、犯罪数额认定等核心问题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并能充分把握自首、坦白、从犯、退赃补缴、认罪认罚等法定与酌定情节,既敢于辩护,又善于辩护,为当事人争取罪名转换、罪轻处罚、缓刑适用或减轻处罚的实质效果。

在被害人代理工作中,亦致力于为被害人家属系统主张赔偿权利,实质性维护合法权益。


执业领域:

刑事辩护(税务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诈骗犯罪、走私犯罪等)

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自诉案件辩护与代理

  刑事控告与立案监督


案例一|

徐某"信用卡诈骗"改判盗窃罪案 [(2018)0113刑初1037|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公诉机关以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二罪指控当事人通过偷拿手机从被害人微信关联银行卡转账18.1万元。辩护人系统论证:被害人绑卡时已完成银行授权,通过微信转账仅与微信公司发生指令交换,并未侵害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先行行为系秘密窃取手机,后续转账本质亦属盗窃。法院完整采纳辩护意见,最终以盗窃罪一罪定性,成功阻止双罪并罚指控,并认定自首情节。

案例二|

白某等期货平台型诈骗案——情节特别严重档争取从犯 [(2023) 0923 刑初101|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本案被害人471,涉案金额5634万余元,系特别重大诈骗案。辩护人主张当事人作为公司讲师参与度较低、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并组织当事人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法定刑档中,法院最终采纳从犯认定,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三年,实现实质性减轻处罚。

案例三|

蔡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争取缓刑 [(2016) 0110 刑初 702|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被告单位虚开发票8份、税额11.95万余元,且已抵扣。辩护人庭前协助当事人主动投案、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争取自首及认罪认罚情节。蔡某某最终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成功避免实际羁押。

案例四|

耿某甲电话"藏品营销"型诈骗案——成功争取缓刑 [(2015)崇刑初字第 179|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在他人开设的话务公司任话务员,冒充"收藏协会"工作人员销售低价玉器、字画,涉案7万余元。辩护人庭前协助家属积极退赔,庭审中主张当事人在团伙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并适用坦白情节。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案例五|

闫某某故意伤害自诉案——经济赔偿换撤诉,案件圆满了结 [(2015)浦刑初字第376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诉人以故意伤害罪对闫某某提起刑事自诉。辩护人在审理期间组织当事人与自诉人沟通,促成当事人对自诉人进行经济赔偿。自诉人主动申请撤回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案件以撤诉方式圆满了结,有效避免了刑事处罚后果。

案例六|

施某乙、张某乙诉金某某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代理被害方获赔 101 万余元 [(2015)闵刑初字第9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代理4岁被害人之父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围绕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尸体保管费、交通费等多项主张系统梳理,统筹保险公司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肇事人本人责任之划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12,858.10元、肇事人金某某另行赔偿404,606,合计人民币1,017,464.10,实质性维护被害人家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