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浩商事法律资讯
2025年第4期
聚焦服务行业客户的公司法律事务,专注于为企业带来重要法律法规速递,内容覆盖公司法、知识产权、劳动争议、财税与外汇四大关键领域。相关法规动态与企业经营紧密相连,我们将第一时间及时推送,帮助企业快速掌握、有效应对。欢迎持续关注,与我们一起用法律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公司治理及合规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3. 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6.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的公告
7.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
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10.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银行函证数字化发展》的通知
二、财税与外汇
1.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2. 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
3. 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三、知识产权保护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二〇二四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修订完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指南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5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公司治理及合规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该通知围绕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性和精准性,提出23项具体措施,涵盖增加融资供给、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效率、落实监管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等八大方面。重点包括推广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清理不合理收费、优化线上线下授信流程、落实尽职免责、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推进信用修复等,旨在多维发力,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全文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210257&itemId=878&generaltype=1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2025年将遴选约34个城市开展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试点期为两年。重点任务包括围绕企业需求推进关键环节数字化改造,强化数字化服务供给,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推广“链式”转型和园区集群模式,打造可复制的典型经验。试点聚焦汽车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医药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航空航天等16个重点制造行业,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及规上工业中小企业。
全文链接:
http://jjs.mof.gov.cn/zhengcefagui/202505/t20250509_3963485.htm
3.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旨在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解决企业迁移中“多头申请、多次跑动”等问题。意见提出,通过建设“一件事”服务专区、简化迁移流程、数据系统对接、税务与社保事项同步变更、公积金登记联动等措施,实现“线上申请、一次提交、联动办理”,要求各省级市监部门在2025年7月底前实现跨省迁移登记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全面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水平。
全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djzcj/art/2025/art_3515e98d48de4257a0a6948c5e7dda51.html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该《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起草,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登记申请与代理行为、加强反洗钱管理、提高登记注册质量。办法明确登记代理人资质、行为规范、信息报送、反洗钱义务、尽职调查等要求,严禁虚假登记及扰乱登记秩序行为,并规定对违法代理行为的法律责任与惩戒措施,推动登记服务规范化、透明化。公众可于2025年5月23日前通过官网、邮箱或邮寄方式反馈意见。
全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5/art_4fc7055a1742437eb14055948037c135.html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该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指南明确收费应合法、透明、公平,强调不得强制收费、重复收费、差别定价或转嫁成本,并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信息,建立合规管理机制、事前审核和风险监测机制。平台应加强对中小商户的优惠支持,并明确保证金管理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日,公众可通过官网、邮箱或邮寄方式提交意见。
全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5/art_321c54ac6ef945ce928766683ba77ceb.html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的公告
该指南明确依法规范医疗广告发布与监管。指南聚焦医疗广告合规审查、虚假宣传认定、免责与从轻处罚情形等重点内容,细化如广告内容与审查材料不符的具体判断标准,强化对未成年人、医疗美容等敏感领域广告的监管,严格禁止诱导误导行为。同时明确平台企业对广告内容核验的责任,压实合规义务。该指南为监管机关统一执法标准、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提供明确指引。
全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ggjgs/art/2025/art_cd56662cf13b4ad59eabfe31cb1122e1.html
7.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该规范旨在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保障用械安全。规范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展示、资质审核、风险防控、数据可追溯性等方面,系统规范网络销售经营者与电商平台的质量管理责任。明确提出平台应履行审查义务、加强售后与风险监测,确保销售行为合规、数据真实完整。规范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建立起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管的质量保障机制。该文件由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xzhgfxwj/20250428184452126.html
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银行卡清算机构需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细化了其设立、运营、变更、终止、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强调境外机构涉跨境交易应报告并配合监管,强化对核心系统、数据安全、反洗钱等方面的合规要求,保障金融市场秩序和支付体系安全;同时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清算业务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新《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2016年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全文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rulesDetail.html?docId=1207142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该规范旨在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保障用械安全。规范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展示、资质审核、风险防控、数据可追溯性等方面,系统规范网络销售经营者与电商平台的质量管理责任。明确提出平台应履行审查义务、加强售后与风险监测,确保销售行为合规、数据真实完整。规范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建立起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管的质量保障机制。该文件由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3/c7558586/content.shtml
10.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银行函证数字化发展》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银行函证数字化体系,提升审计质量与监管效能。文件重点包括:持续完善函证平台与安全标准,统一行业规范;推动数据治理集中化、自动化,优化函证流程和回函效率;鼓励差异化定价和拓展应用场景;强化财政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责,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与宣传引导。该文件已于2025年4月30日印发并施行。
全文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09374&itemId=928
财税与外汇
1.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该办法系统整合2014年以来纳税信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统一、科学、动态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办法共六章36条,围绕信用信息采集、评价规则、结果应用、信用修复等方面作出规范,强调依法依规、标准统一、动态调整。评价对象涵盖除自然人外的所有生产经营类纳税人缴费人,并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一并纳入评价。新规创新提出“非经常性指标”“整体守信修复”“渐次修复机制”等制度设计,并强化对重大失信主体的动态调整和分级惩戒机制,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全文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0851/content.html
2.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
该通知旨在全国范围推广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以解决电子凭证“报销难、入账难”等问题。该标准支持XML、XBRL等结构化格式,推动电子凭证在开具、接收、报销、入账和归档等会计全流程环节的无纸化处理。通知从标准体系建设、开具交付渠道、分类推广路径、平台支撑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并对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小微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分类施策推进。通知明确,会计软件应在3年内完成适配升级,建立起全流程、可监管的电子凭证处理体系。
全文链接:
https://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505/t20250519_3964023.htm
3.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6件典型案例,明确非法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追责标准,强调即便不起诉亦应行政处罚,完善外汇领域刑事与行政责任衔接机制,推动建立跨部门、一体化、跨区域协作机制,防止“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与行政治理闭环,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该通知于2025年5月8日印发。
全文链接: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505/t20250508_695000.shtml#1
知识产权保护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二〇二四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该白皮书从保护成效、制度建设、审批登记、文化建设与国际合作等维度全面展现2024年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展与成效。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达45万件,行政、刑事、检察系统协同发力,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全年完成20余部法规政策文件制定修订,有效专利与商标量持续增长。在文化与国际合作层面,通过宣传周、大型会议、国际协作等形式拓展传播阵地并深化治理参与。该白皮书凸显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法治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公众满意度达82.36分,再创新高。
全文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4/27/art_545_199383.html
2.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修订完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指南
修订后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指南》,进一步明确撤销申请的法律依据、办理路径及材料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其实施条例,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新版指南特别细化了初步调查证据范围,包括注册人经营状态、市场调研结果、官网或电商平台搜索记录等,提升实操指引性和申请效率。申请人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前往注册大厅,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指南还明确了撤销部分商品/服务的填报规则及缴费程序,增强程序透明性与可预期性,有助于优化商标资源配置、遏制囤积行为。
全文链接:
https://cta.org.cn/ywdt/202505/t20250530_55231.html
劳动和社会保障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该文件明确将就业公共服务作为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文件聚焦五大目标任务:健全均等普惠的服务机制、完善功能完备的服务内容、推行精准帮扶服务模式、打造基础巩固的服务格局、强化数字赋能服务手段。文件提出完善服务清单、健全失业登记机制、实施个性化“就业服务包”、建设“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人工智能+就业”平台建设等具体举措,推动服务全覆盖、政策直达、管理高效。
全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5/content_7025316.htm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范了工伤职工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办法明确设区的市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省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复审,并规定申请、鉴定、复查等环节的操作标准与时限。专家鉴定实行随机抽取机制,鉴定结果须在60日内作出。办法强调信息共享、无障碍服务与档案管理,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回避、问责、惩处机制,严防虚假鉴定和欺诈行为,保障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与权威。该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原《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全文链接: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gzk/gz/202505/t20250523_542492.html
本文作者: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迪律师、实习律师姜仲玥